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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证照不齐、违规收费等问题贵州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新京报讯(记者 杨菲菲)没有办学许可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建立教师黑名单制度……8月4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贵州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力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解决校外培训机构证照不齐、虚假宣传、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应试教育、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根据安排,贵州将于今年8至9月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和白名单。

没有办学许可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

方案规定,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类培训。

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培训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培训活动,按程序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后再开展。

在招生上,校外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夸大营销、签订不公平协议等违法违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根据方案,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培训内容未按规定备案,教材选用不规范,培训过程材料未保存,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或借校外培训之名举办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有关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并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针对经费管理,方案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账户,以县为单位组织银行或监管机构对账户实施监管,设定培训机构账户最低余额,严控账户最低余额、监控大额资金流动,定期对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资金收支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

方案明确表示,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黑名单制度,组织教师签订《贵州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承诺书》。

严查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行为

方案对提升教学质量、加强课后服务、依法从严治教、严查合作办学等方面也作出了规定,明确提出要实施公办强校计划,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学得更好。同时,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和开拓视野。

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此外,针对合作办学中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或以上机构个别教师及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或以上机构个别教师及工作人员引诱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坚决予以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教研机构、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各中小学校不得擅自将校舍租赁给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已经租赁的,必须立即收回。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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